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

07年網路性侵案件 一天1.5件 兒童五「不要」防身招!((轉貼))

--以下是轉貼自新聞內容,希望提醒家長多注意兒童安全
2008/06/23 19:41
記者蘇湘雲/台北報導

網路聊天,遇到怪叔叔相約泡溫泉?台灣微軟今(23)日表示,去(07)年透過網路交友發生的性侵案件,平均一天有1.5件,而受害者又以12歲到18歲的兒少族群居多,佔6成以上。

為避免再發生小朋友受害事件,微軟與社福團體聯手啟動「兒少網路安全工程」,推廣小朋友上網五「不」守則:「不留姓名不留電話不給照片不給密碼除非爸媽答應或陪伴,不跟網友碰面」,為兒童網路安全護航。

台灣微軟表示,根據2007年的性侵害犯罪事情通報資料顯示,去年受到網友性侵害的案件高達有578件,平均一天1.5件,而這些受害者中,有6成3的比例是12到18歲的兒少族群,這顯示著「兒少是網路交友最優先要守護的對象!」

星光大道評審黃韻玲的兒子(13歲)也曾經被網路惡霸盜取帳號,她說:「小孩子受騙後,每天都在嘔氣,讓人覺得很心疼。」黃韻玲說,網路越來越發達,網路社會問題也層出不窮,每個家長都應該要懂得如何協助自己的孩子安全上網。

暑假期間,孩子上網的總時間,往往比平日上學的時後,還要多更多。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提醒,根據2008年3月底的兒盟失蹤兒童協尋資料 統計數字顯示,受到網路交友、或是沈迷網路遊戲,而自願性離家的青少年比例高達13.83%,其中青少女部分,更佔了83.65%。

王育敏說,「這表示著青少年網路逃家的比率有逐年增加,且年齡層有逐漸下降的情況發生。」她表示,家長平日應注意孩子的上網情況,如果家長知道小孩的email或msn帳號,都能幫助協尋離家孩子的成功機率增加。

台灣微軟法務暨公共事務部副總經理王秀芬提醒,「兒少網路安全工程」有兒童五個我不要:「不留姓名、不留電話、不給照片、不給密碼、除非爸媽答應或陪伴,不跟網友碰面」。

而家長五個動作:「要在家裡看得到的空間上網、要求小孩遵守五個『我不要』、要使用網路過濾服務、要知道小孩的MSN及E-mail帳號、沒有得到你的允 許或陪伴,孩子不能與網友見面」,能為孩子建立良好、安全的網路世界。王秀芬呼籲,建立孩子正確的價值觀,讓孩子有能力判斷是非,是家長給予孩子成長的最 大禮物之一。
--轉貼自NOW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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