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搬家,就去辦理戶籍轉移(事實上戶口名簿已遺失,只好辦理補發)。查了一下,有網頁說,家長只需帶身分證、印章等兩三樣去辦即可。到了戶政事務所,辦理人員說,還得有其他證件,備妥了才能辦。下面是她給的單子:
因為是租屋,所以得要屋主最近一期的已完稅的房屋稅單(或影本---請屋主註明:與正本相符;並簽名或蓋章),加上租賃契約書。
另外有網頁可以參考:
http://www.hwuri.taichung.gov.tw/ct.asp?xItem=268956&ctNode=12565&mp=102320
或
http://tw.reviewtwo.com/house/move-to-other-place.html
當然打電話到當地的戶政事務所問也可以啦!
查清楚或問清楚後,備齊證件、印章,再到戶政事務所,可以免除多跑一趟的麻煩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